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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师范大学新联学院教师管理制度
(征求意见稿)

教师是履行教育教学职责的专业人员,承担教书育人、培养社会主义事业建设者和接班人、提高民族素质的光荣使命。为了加强师资队伍建设,增强教师的工作责任心,稳定教学秩序,提高教学质量,培养更多的合格人才。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等相关规定,结合本院实际,制定本制度。
一、教师主要职责
1、教师应坚持四项基本原则,认真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努力提高自身的思想政治素质。
2、教师应忠诚人民的教育事业,以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教学风尚进行教学,对学生既要严格要求,又要关心爱护,做到言传身教,教书育人,为人师表。
3、教师应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积极参加学院组织的政治、业务学习和集体活动,严格执行学院的各项规章制度,遵守教学纪律,做到治学严谨,教风端正。
4、教师应积极参加教务部组织的教学基本建设工作,特别是学科建设、课程建设工作,并努力在本专业、本课程的研究或教学上有所创新。
5、教师在工作中要服从分配,勇挑重担。教学工作是教师的首要工作,教师要把主要精力放在本专业的教学工作上,努力提高教学质量和自身的业务水平。每学期在完成额定的教学工作量的同时,要积极开展教学研究,踊跃申报校级及以上的教研课题,撰写教研论文或调查研究总结报告。
6、教师应负责课堂教学和维持课堂纪律,保证正常的教学秩序。教师应主动与教务部、学生辅导员、学生等交流教学信息,共同解决教学中的有关问题。
7、教师须认真履行与自己职称相应的职责,并按照学院的有关规定接受工作考核与教学评价。
二、教师工作基本要求
1、在学院院长的领导下,我院教师由教务部进行管理。教务部要积极支持教师的教学工作,为教师参加培训、备课、授课提供必要的条件;同时教师也要积极配合教务部的管理,履行自己的基本职责和义务。
2、教学基本要求
(1)每位教师在开学初(最迟在开课后三周内)应向教务部提交自己所任课程的《教学大纲》和《教学进度表》。《教学大纲》的内容应包括课程的性质与任务、课程教学的基本要求,适用专业、学时分配、讲授内容、实验(实践)内容及学时分配;《教学进度表》内容应包括所选用的教材(适用对象、编著者、出版单位、增删情况)、内容进度安排及授课时数、作业总量、考试、考查等安排。教材选用应以符合教学的基本要求和教学大纲为准,同时原则上要适应我院学生的具体情况,尽量选用教育部推荐的优秀教材或示范教材。
(2)教师对所授(班级)课程教学质量全面负责。教师应熟悉本专业教学计划和课程内容,上课前必须认真备课,努力钻研教材,并要有书面教案和讲稿,内容应有每次上课的时间、授课主要内容、重点难点、教学过程安排情况、思考题或作业等。教师的书面教案每月第四周周五在学院按时展出。教师不准推迟或提前下课,也不得拖堂、连堂上课,在教学中应坚持正确的舆论导向,坚持以正面教育为主,理论联系实际地组织教学,保证教学质量。
(3)教师上课应按学科特点布置课外作业,书面作业布置次数按该课程的周课时数的比例加以确定。批改作业次数为:
总课时40节以上的课程:对每生全学期至少批改并评分3次
。
总课时21——40节的课程:对每生全学期至少批改并评分2次
。
总课时10——20节的课程:对每生全学期至少批改并评分1次。
教师每次布置作业都应认真批改,并以百分制进行评分,要及时采取有关措施改进教学工作。
课程授课结束后,教师应按教学大纲要求安排复习课;课程考试前两周将考试命题送教务部,考试命题要以教学大纲为依据,试题难易和分量要适中,要能反映本课程的基本要求,试卷应根据教务部要求的统一格式拟出A、B两套标准样卷上交,并附上参考答案和评分标准。
(4)不准缺课,教师因病或其它特殊情况不能到校上课,应预先填写《教师调课通知单》,并报教务处主管领导审批,同时教师要安排好补课时间、地点并及时通知学生,未经批准不准私自调课,否则按违纪论处。
3、为了了解教师的教学情况并开展互相学习活动,实行听课制。听课原则上以本专业为主。院长、书记听课总课时每学期应在5节以上(含5节),教务部主任、学工部团委书记每人不少于6节以上(含6节),教师每学期听课总课时应在5节以上(含5节)。听课后要填写《新联学院听课记录评议表》,就所听课程的教学内容、方法、手段和教学效果等进行评价。
教务部负责学院听课工作的协调和落实工作,整理保管《新联学院听课记录评议表》,向有关院系和任课教师转达意见和建议,并组织有关人员定期分析研究教学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提出改进措施。
4、严格执行学院的考试制度,遵守考试纪律。学期考试过程中,教师应承担相应的监考任务,在监考时应认真履行监考职责,严格考场纪律,不得做与监考无关的事情。期末考试结束后,教师要在规定时间内改完试卷并按照教务部的要求登记好成绩并上交。试卷批改要规范、符合要求,卷面成绩应和试卷答案的评分标准相一致,不允许压分、加分;要求平时成绩和作业占30%,期末考试占70%,评出该科总评成绩,教师应注意平时成绩记录,避免在没有平时成绩情况下进行总评。教师对考题应严格保密,成绩一经评定送交教务部后任何人不得更改(包括任课教师本人)。确因成绩加分上出错,需教师亲自到教务部更改签字后方可。在考试及阅卷期间,教师不得随意泄漏考题范围或更改成绩。
5、教师期末要按时上缴教学总结和《课程考试分析表》。教师每学期课程结束后,要妥善保管期末考试试卷,将改好的试卷按照教务部的要求装订好上交教务部,交接试卷要清点,试卷评阅后交回教务部保管五年,备查。同时,教师应如实填写《课程考试分析表》,撰写所任课程教学总结一份,内容包括对教学效果的估计,对教材选用意见,学生情况等,最迟在下学期开学时交教务部。如有不及格超过15%的课程还应该上交《课程考试不及格分析表》。
6、各专业教师是该专业学生选课的导师或者助理导师,负责学生的选课工作。教师应通过座谈、问卷等形式调查了解学生的学习状况和自身的教学情况,加强教学针对性,每门课程每学年不少于一次,并做好记录或原始材料分析报告。
7、教师应参加教师例会,不得无故缺席。教师例会原则上两周一次,时间由教务部根据情况另行安排。
三、奖励与处分
1、对在教书育人、教学质量、教学改革、教材建设、教学管理、学生指导等方面做出成绩的教师和教学任务饱满、教学效果好的教师,经评定,给予相应奖励。
2、教师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违反学院各项规章制度的,将进行严肃处理并记录在教师业务档案中。
3、对教师的具体奖惩措施依据《河南师范大学新联学院教师奖惩条例》的相关规定。
4、对教师的鉴定、业务考核、奖励、处分等均归入教师本人业务档案。
四、其他
1、本管理制度所指教师是指在我院从事教学工作的全体教师。
2、本管理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执行,并由教务部负责解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