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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教务部工作职责
    一、执行上级的方针、政策,结合我 院实际情况,拟定全院教学工作计划;制定有关教学方面的规章制度;开展调查研究工作,并提出教学工作的发展规划、院系和专业的设置与调整、教学改革意见和建议,报请 学院审定后组织实施。
  二、组织制定各专业的教学计划、教学大纲,编制每学期的开课计划,并检查执行情况。根据社会需求情况、专业设置、人才需求等制定年度招生计划。
  三、组织教学评估,具体指导教学督导组的工作。
  四、组织教材建设,组织教材选定,以及教材的订购和供应工作,组织教学课件的立项、管理和建设工作。
  五、负责全院学生的 成绩管理、毕业资格审核工作,办理学士学位的授予工作。
  六、编排校历。
  七、负责全院的排课和教室调度,负责全院日常教学的动态管理。
  八、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安排学生的实习、社会实践、生产劳动和军训等。
  九、制定实验室建设规划,组织实验教学及组织实验室建设评估。
  十、管理多媒体教室、电化教室等公共教学设施。组织有关电教设备、软件的维护及升级换代。
  十一、协调相关部门,做好公共课的组织教学工作。
  十二、配合财务部,做好全校日常教学经费、实验室建设与改造经费、教学设备与软件购置经费、教改经费的预算及分配。
  十三、配合人事部核算教学人员编制、拟定师资的补充、调整和培养提高方案。
  十四、组织考务工作。
  十五、组织全校性公共选修课的开课、选课及成绩管理。
  十六、完成院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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